業主委員會,是指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舉產生,代表業主利益的組織機構。
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物權法》第七十五條)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物權...
問: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有何不同? 答:《物業管理條例》有關“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中明確規定:一切權利屬于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只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由業主大會制定、修改業主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等。這里很明確:小區物業管理事務的“話語權”在業主大會,而不是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是由小區內產權人、使用人通過產權人大會選舉產生,...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是兩個平等的民事主體,雙方是契約關系,因此,業主委員會沒有權利干涉物業管理企業的內部運作,如人員安排、工資發放、財務管理等。
物權法解釋:第八十三條【業主義務】 第八十三條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要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除妨害、賠償損失。業主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解釋】本條是關于業主有關義務...
業主公約有什么樣的效力呢?主要有以下這些效力:
1、業主公約是有關物業使用、維修和其他管理服務活動的行為規范,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使用人應當遵守業主公約。
2、業主公約自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3、業主委員會應當自業主公約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業主公約報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4、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使用人具有約束...
業委會選聘物業公司的方式有哪些? 依據《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業主大會選聘物業管理企業,應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采用協議方式或者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管理企業。
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及其職責一個物業管理區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住宅出售單位組織召開第一次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積達到30%以上;(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積達50%以上;(3)住宅出售已滿兩年。業主大會由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組成;業主人數較多的,應當按比例推選業主代表,組成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
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的委員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既然業主委員會是業主大會選舉出的代表組成,代表廣大業主的權益,是業主大會常設的執行機構,那么業主委員會就應該是一個長期的、穩定的組織,一個松散、虛設的業主委員會不可能起到應有的作用。所以《物業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業主委員會應當自選舉產生之日起30日內,向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同時最...
第一、已經入住的小區應盡快成立管委會
京房地物字〖1998〗308號文件中規定:“入住率已超過50%的小區,產權人、使用人要求組建管委會的,各區縣小區辦應當向該小區開發建設單位、物業管理企業發出通知,限期一個月內開始組建管委會的工作。逾期不組建的,區縣小區辦可以指定產權人、使用人成立籌備組,并按照京房地物字〖1997〗第485號文件和本通知規定成立管委會。”“業主應該按照規定首先提出組建...
小區符合組建業主委員會條件的,開發商及物業公司應會同業主代表共同籌建業主委員會;開發商及物業管理單位沒有積極性,在規定時間內沒有開展籌建工作的,區縣國土房管局可指定業主代表組建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組建工作的完成期限一般不得超過四個月,特殊情況經批準可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