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位的收費問題已經不僅是個別小區存在的問題,而且已經引起了所有有車族的關注。 11 月初,位于馬連道的依蓮軒小區又因為部分業主不滿開發商制定的地下車位費而用車輛堵住了小區的入口。地下停車收費再現矛盾
據依蓮軒小區的一位業主介紹,由于嫌地下停車位收費太高,小區內有車的業主都將車停放在地面上。但小區南側的停車場因為市政擴路工程而不能再作為停車場使用,于是原來停放在此處的六七十輛業主的私家車便停在了小區的消防通道上。不僅使原本整潔安靜的小區變得嘈雜而擁堵,同時也給業主的出入帶來了不便,安全方面也帶來了不少隱患。于是,該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寶華物業管理公司在 11 月 1 日 起不再允許無證車輛在小區內長期停放,一部分沒有抽到地上車位又不愿將車停到地下承受 680 元每月停車費的業主便將車輛堵在了小區出入口。最近一段時間,一到下班回家時間就會有車堵在小區的出入口。
寶華物業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小區原有地上車位 30 個,后又增加了 20 個。但小區業主有 130 多輛車,只能采取抽簽的方式分配地面車位。沒有抽到地面車位的業主只能到地下停車。有十幾戶業主對此持不同意見,既沒有參加地上車位的抽簽,也沒有辦理地下停車手續,在開車回家時被攔在了小區外。于是他們便將車堵在了小區門口。
經過雙方協商, 11 月 5 日 ,開發商將地下停車費下調了 100 元。但小區業主認為,一路之隔的麗陽四季小區的地下停車費只有 300 元,要求開發商將地下停車費降至 300 元。為什么一路之隔的兩個小區地下停車費卻存在著這么大的差距,開發商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兩個小區的品質差異決定了兩個小區的停車費不同。
地下停車費誰有權定價
據記者了解,目前北京市的小區地下停車費沒有統一的標準,收費的多少與小區的檔次和品質呈正比。
地下停車費究竟誰說了算?法律界專家告訴記者,在目前沒有明確的政府價格標準的情況下,開發商對地下車位的收費享有更多的話語權。因為地下車位除了一部分屬于人防工程外,其余的地下車位在開發商交納了土地出讓金后就享有了車位的歸屬權。據依蓮軒開發商介紹,地下車位歸開發商所有,可以賣給業主并為其辦理銀行按揭和產權證。對于沒有轉讓給業主的車位開發商制定價格時享有更多的話語權。目前看來,對于產權歸開發商的地下車位業主更多能做的也只是與開發商討價還價。如果開發商硬不降價,對于業主而言,不論是否愿意接受開發商的定價都必須每天開車回家。業主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因此,地下車位收費已經成為北京小區普遍存在的難題。但采取用車堵小區出入口的做法并不是解決問題的上策,畢竟影響到了整個小區的安寧。
為了避免入住后在這方面出現問題,一些開發商在售房時就將地下車位的收費標準在合同中明示,這樣買房人在買房之初便會把這筆費用計算在內,也就不會成為日后的一筆糊涂賬了。
停車紛爭為何難解
伴隨著北京汽車數量的逐年增加,由停車收費問題而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也呈逐年上升趨勢。尤其是在地下停車的問題上矛盾相對突出,主要表現在地下停車收費沒有讓各方都容易接受的標準。
關于地下停車庫價格的確定,北京市物價局 2002 年京價 ( 收 ) 字第 326 號文件《關于修訂〈關于調整我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的通知〉的通知》中明文規定,“居住小區地下停車庫、停車樓按月、按年租用停車位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與小區業主委員會協商確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經營者應與小區業主協商確定;并將協商確定后的收費標準以書面形式抄送所在區縣價格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