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洪山區水域天際業主李小姐反映,她去繳納物業費時,發現家里陽臺上有狗在跑,后來才知物業將其鑰匙借給了鄰居,這讓李小姐非常氣憤。
主人與牙齒的聲淚控訴 老師遇危境能先逃嗎?
李小姐稱,她在水域天際小區16棟買了一套商品房,去年10月收房后一直空著,準備當婚房用。今年10月6日下午,她來小區繳物業費時,在樓下發現自家陽臺上竟然有一只狗,“我都沒入住,哪里來的狗?”,李小姐非常納悶,因沒有帶鑰匙,想到物業有備用鑰匙,于是來到物業。沒想到在記錄本上一查,發現自家鑰匙已經借給了她的鄰居。
“我家里的鑰匙,怎么就借給別人呢?”,在李小姐的要求下,物業人員聯系到鄰居,并打開了門。李小姐一進門,就聞到一陣臭味,客廳內有4個碗,裝有狗糧、水,兩個臥室到處是狗屎,陽臺上是狗窩,李小姐看后氣憤不已,找物業討說法。經協商,當天物業李主任向她承諾,與養狗的鄰居各為其支付半年物業費作為補償。
“雖然他們表示愿意作出補償,但物業對于私自借鑰匙的原因一直沒有作出解釋。”李小姐說。昨日,記者就此情況來到水域天際物業中心,該中心李姓負責人稱,這只是一個誤會,“當天,李小姐將房號報錯了,以致物業人員打開了鄰居家的門,她看到養狗的房間,其實是鄰居家的。”該負責人不承認這一事實。而李小姐告訴記者,物業的負責人剛給她打電話希望她能“小事化了”。
湖北忠三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國振稱,房屋自交付后,所有權就已轉移給業主,未經業主的同意,物業人員私自將鑰匙給他人,侵害了業主的房屋所有權,“業主有權要求物業中心賠償,具體損失可協商約定,此外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