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盼到新房落成,可到物業辦理入戶手續時,卻被告知必須交納裝修保證金,否則不給鑰匙。昨日,張女士無奈向本報記者投訴。
裝修保證金很普遍
張女士在2008年買了一套位于市區塔山附近的期房,開發商承諾近期交房。昨日,張女士去拿鑰匙,物業公司卻給了張女士一張流程單,包括1000元裝修保證金、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公用電費等一共3000塊錢左右。物業工作人員說款項必須全部交齊才能領到鑰匙。然而,張女士由于資金壓力緊張,兩年之內不打算裝修。但是物業表示,“不交就不給鑰匙”。
隨后,記者調查了市區多個小區后發現,物業公司向消費者收取裝修保證金現象十分普遍。根據小區檔次的不同,裝修保證金從1000至5000元不等。而且,大多是在客戶辦理手續時收取,否則不給新房鑰匙。
張女士跟記者算了一筆賬,她們小區每棟樓18層、每層4戶,裝修保證金按每戶1000元計算,那么一棟樓的裝修保證金就是三多萬元,一個小區的裝修保證金大約有幾十萬元。物業收取的這一大筆資金,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前,誰來監管?
保證金有啥用途
為什么要收取裝修保證金?記者采訪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物業人員表示,是為了防范施工方違反物業規定,以保證全體業主的利益。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業公司經理說,收取保證金就是為了約束業主的行為?!昂芏鄻I主在裝修房子時亂拆亂改,甚至擅自砸毀承重墻,不但為整棟樓的業主增加了安全隱患,而且直接導致樓房的使用年限減少,如果不收保證金,如何約束這些業主的行為?”
據了解,收取裝修保證金,目前在整個港城物業管理行業非常普遍,只是在金額方面存在一定的差異。收取這筆錢,也是為了限制住戶在裝修過程中對房屋結構進行隨意改變。這其實是一種企業的管理行為,這筆錢最后是要退回業主的。
但這種說法遭到了張女士的質疑:“要是真要砸承重墻的話,那1000塊錢約束力也太小了,而且我在兩年之內不會裝修,這錢就一直在物業壓兩年嗎?”
保證金和鑰匙不能掛鉤
為此,記者咨詢了我市住建局物業科王科長。王科長表示,《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按照規定,允許物業收取裝修保證金,但具體收費金額,目前沒有統一標準。但是,不交裝修保證金就不給鑰匙是不合理的,張女士有權利在裝修之前交保證金。
隨后,記者又聯系了市消協相關負責人。工作人員表示,裝修保證金是為避免裝修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損害,由于沒有保證金就沒有辦法制約裝修,因此適當收取保證金是合理的。但物業收取保證金之前必須與業主簽訂相關協議。與此同時,業主有權利在裝修之前交保證金,張女士想兩年之后裝修,她完全可以在兩年之后交保證金,物業公司不可強制收取。如果物業公司堅持這么做,張女士可以到我市工商部門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