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我是一名60多歲的退休教師,退休后租賃某單位的房屋一間,開展醫(yī)學美容.但是1998年夏天,由于房屋大量漏雨,造成很大經(jīng)濟損失.當時的負責人口頭同意免去2年的房租.可是由于不久這個單位的負責人更換,他們又決定減免半年的房租.我多次找到他們進行協(xié)商,可是他們互相
【問題】 我是一名60多歲的退休教師,退休后租賃某單位的房屋一間,開展醫(yī)學美容.但是1998年夏天,由于房屋大量漏雨,造成很大經(jīng)濟損失.當時的負責人口頭同意免去2年的房租.可是由于不久這個單位的負責人更換,他們又決定減免半年的房租.我多次找到他們進行協(xié)商,可是他們互相推諉,不予理睬.1999年3開始,對我承租的房子停止供電.致使我無法營業(yè).我又多次找到他們,并多次讓步,請他們恢復供電,可是他們仍然不予理睬.2001年2月,他們把我告上了法庭.說我不交所有房租,我現(xiàn)在很擔心.不知道我這種情況法律上有什么規(guī)定?
【解答】 您的情況屬于房屋承租糾紛。出租人違反了要保證出租房正常使用的義務,你則違反了按時交房租的義務。 1、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1999年發(fā)布的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3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確認合同效力時,對合同法實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適用當時的法律合同無效而適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則適用合同法。您的口頭合同有效。 2、在對方做出第二個 減免半年的房租 決定時,您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履行口頭合同,并可要求賠償損失。在1999年3月停電時,您還可以起訴。 3、到2000年夏天,按常規(guī)您的2年訴訟時效已滿,您再要求賠償法院將不予支持。但由于沒有說明詳細的情況,也無法確切其中是否有訴訟實效中斷的可能。假設有,則依然受法律保護。 4、依照法律規(guī)定,您要付清房租。如果您能舉證證明您遭受重大損失的話,你可以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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