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協委員馮川建在省政協六屆三次會議提案建議,取締房屋租賃手續費。他認為,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度,成為我省個別行政職能部門“搭車收費”的途徑。對此,海口美蘭區房管部門負責人解釋,目前海口各區相關收費部門資金屬于自籌自支,并且受到財政監管,取消房屋租賃手續費恐對部門正常運轉產生影響。
房屋租賃
馮川建認為,海南省的“房屋租賃手續費”至今已收取13年,收費時間之長、收費標準之高,全國為數不多。
“作為物業持有者的出租人必然向房屋承租人轉嫁一部分稅費,推高房屋租金,房屋租金過高,對房產租賃市場的健康發展也是極為不利。”馮川建稱,收取房屋租賃手續費一方面會加劇物業閑置、造成資源浪費,另一方面,無形中人為提高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門檻,不利于房屋租賃登記制度的落實與社區治安管理。
“取締‘房屋租賃手續費’是糾正錯位行政行為的具體體現。”馮川建稱,根據相關部門規定,“房屋租賃手續費”為經營服務性收費,由經批準建立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供交易服務,辦理交易手續時收取。而我省征收“房屋租賃手續費”的機構并不是房地產交易中心,而是海口市房管行政部門下設的房屋租賃管理所在收取。他認為,征收主體是不合法的。
馮川建表示,取締“房屋租賃手續費”這項措施實施后,租賃房屋登記備案的門檻就將相應降低,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落實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積極性將大大提升,房屋登記備案率必將提高。
記者走訪:多數市民不知房屋租賃手續費
所謂的房屋租賃手續費,其實就是辦理租賃證的工本費,雖然是一項與租房族息息相關的業務,但是很多租房者對此并不熟知。昨日記者在海口街頭隨機詢問了十余名租房者,其中辦理過這一業務的人不到三分之一。
“每次租房都是直接和房東簽訂合同就可以了,沒聽說過還要辦證交費。”在龍華路附近租房的張先生說,與張先生一樣,很多租客在租房子的時候都是直接與房東簽訂合同便入住,租住過程中也并沒有因為沒有辦理租賃證而出現什么問題。
陳女士帶著孩子在海甸島租房住,“當時孩子準備上初中,學校要求在海口沒有房子的學生要提供租賃證,我才去房屋租賃管理所辦的。辦理租賃證的時候才知道要收取房屋租賃手續費。”
走訪中記者發現,對于房東來說,租賃證并不陌生,由于租賃證并非強制辦理,所以很多房東并不愿意為租房者辦理。一位房東告訴記者,辦理租賃證對自己并沒有任何好處,而且由于手續費沒有明確是由租客出還是房東出,所以很多房東不想擔這份出錢的風險,而且辦理租賃證后,房租漲價就會受到限制。可以說辦理租賃證對于房東來說是“百害而無一利”,所以對于此事,很多房東都對租客閉口不談。
部門解釋:取消恐對部門正常運轉有影響
據了解,目前海口市租賃證的辦理是由四個區房管局下屬的房屋租賃管理所負責。昨日下午,記者來到美蘭區房屋租賃管理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辦理租賃證有兩套收費標準,對于住宅來講,辦理租賃證的手續費為兩年100元,對于商鋪來講,手續費為年租金的1.5%,他告訴記者,美蘭區去年一年共辦理約5000本房屋租賃證,其中多數為商鋪店主。
對于取消房屋租賃手續費的提議,美蘭區房管局副局長楊典華表示,目前海口四個區的房屋租賃管理所都是自籌自支,沒有財政撥款,職工的工資以及公用開支都是自己負責,如果取消房屋租賃手續費,對部門的正常運轉會產生很大影響。“我們的收入和開支都是受財政監督的。”楊典華補充說。
對于征收主體不合法的說法,楊典華表示,征收單位是通過物價局審核的,“如果征收主體不合法,物價局也不會批。”楊典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