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發布通知,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自主決定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9月11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上述三部門通知進行落地回應。對于本市已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將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規定自9月14日起實施。
追訪 貸款仍有最高限額 利率為首套1.1倍
記者注意到,在此前三部委發布的新政中,認定二套房標準是擁有一套住房且結清“相應貸款”。這意味著,無論首套房使用的是商貸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必須結清。而在北京的規定中,認定標準則是結清相應公積金貸款即可,并不包括商貸。
事實上,自今年6月1日起,北京市的公積金貸款政策就已經有所放松。對于已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請人,執行第二套住房貸款政策,最低首付比例為30%,貸款最高額度為8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調整并未涉及貸款最高額度。照此推算,只有總價低于100萬元的房屋,才能完全享受首付兩成的實惠。如果房屋總價高,想完全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只能多付首付。
此外,本次調整也未提及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是否變動。按照此前的規定,北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相關新聞 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 15日起改革
昨日,央行下發通知,自9月15日起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由現行的時點法改為平均法考核。按照央行要求,維持期內,金融機構按法人存入的存款準備金日終余額算術平均值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不得低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同時,為促進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存款準備金考核設每日下限。即維持期內每日營業終了時,金融機構按法人存入的存款準備金日終余額與準備金考核基數之比,可以低于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但幅度應在1個(含)百分點以內。
對于此次改革存款準備金考核制度,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采取小步審慎推進的做法,對存款準備金實施平均法考核的同時,輔以日終透支上限管理。改革后的考核制度有助于金融機構平衡好資金運用效率和流動性安全的關系,督促其不斷提高流動性管理的主動性和科學性,也有利于平滑貨幣市場波動。
“存款準備金考核由時點法改為平均法,可以降低金融機構應對突發性支付的超額準備金需求,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流動性存在一定缺口時可以釋放一定的流動性。”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在當前流動性合理充裕的情況下,此次改革基本不會對市場流動性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