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陽玫瑰街賽博園小區有3戶人家,大白天同時被盜。為賠償的問題,業主和物業各執一詞。
前日11時許,記者進該小區采訪時,大門敞開保安并未阻攔。3棟4單元1003室的夏女士說,11月26日下午,她回家發現一片狼藉,所有柜子都被翻開,小偷連影集、藥盒都不放過,幾件
首飾不見了,損失約2萬元。
該單元9樓和7樓有兩家也被盜,702室范先生家兩部電腦和3部相機被盜,損失5萬多元,小偷還用他家行李箱拖贓物。警察勘查后說,小偷很專業,都是撬門入室作案,沒有留下指紋和腳印。
范先生說,他們被盜與小區管理混亂有關,正對他們單元的一個攝像頭壞了幾個月,直到被盜幾天后才修好。他們找小區物業管理處,對方稱只承擔物業費的五分之一的賠償。
武漢天緣物業管理公司運營部董經理說,“五分之一”是指,他們與業主約定的物業服務內容包括保潔、綠化等5項,保安只是其中一項,而且只負責公共區域的安保,不保證業主私人財產的安全。她說,物業到底該承擔多大責任,要等公安機關作出認定后再說,“該賠多少就賠多少”。她表示,會積極協助公安機關破案,并加強小區安保措施。
律師說法:
湖北華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潘程: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小區物業未盡到值班、巡查、警衛等義務,未能及時發現、制止罪犯的盜竊行為,導致業主直接財物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謂“只承擔物業費的五分之一的賠償”沒有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