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9月13日訊(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 夏盛)收房時明明交過垃圾清運費,為何到了裝修時,物業會再次收取所謂的“敲墻垃圾清運費”?家住長沙市華盛世紀新城的業主朱先生向瀟湘晨報打來電話,詢問這種收費是否合理。
業主:敲墻垃圾清運費是怎么回事
三月底,在華盛世紀新城小區購買了房子的朱先生打算裝修,但小區物業要求先交納2000元的裝修押金和406元的垃圾清運費,如果不交,物業就不給鑰匙,業主自然裝修不了房子。朱先生對這2000元裝修押金很不理解,但聽物業公司說裝修完3個月后可以退還,便也掏錢與物業簽了協議。
可是八月初,朱先生找物業退還押金時,只拿到1800元。物業給的理由是,朱先生私自改造陽臺,違反裝修協議,應收取違約金100元,改造陽臺時的拆墻部分也必須按照每平方米40元的價格收取垃圾清運費。
“裝修前就收了406塊錢的垃圾清運費,為什么現在又要收取所謂的敲墻垃圾清運費?”朱先生認為物業存在亂收費的現象。
物業:為了方便統一管理和收費
小區湘誠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梁先生解釋說,拆墻部分的垃圾如果是業主自己清運,就不需要收取費用,但是如果是由物業公司清運,按協議內容收取費用是合理的。
隨后,梁先生拿出一份裝修管理服務協議,記者看到有關條目上寫著:“垃圾清運費按2元/平方米收取,如有敲墻部分則垃圾清運費另按40元/平方米收取。”上面并沒有明確標明如果是業主自己清運垃圾,則不需要收取費用。
朱先生說,當時自己簽署協議的時候,并沒有仔細閱讀這一條目,物業的工作人員也沒有告訴他可以自己清運垃圾。
面對質疑,湘誠物業的楊經理說:“協議上沒有明確標明,也是為了方便物業的統一管理和收費。小區有3000多戶居民,我們也不能一個個告訴他可以自己清運。朱先生簽署協議時,其實可以向我們咨詢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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