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為規范房屋出租市場秩序,保障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概括起來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件;2、房屋為共有產權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賃的證明;3、將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經營用房出租的,應提交規劃和房管部門
【解答】為規范房屋出租市場秩序,保障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國法律要求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概括起來主要有:1、有合法的房屋產權證件;2、房屋為共有產權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賃的證明;3、將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經營用房出租的,應提交規劃和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4、將房管部門直管公房內的場地出租的,應提交經房管部門同意的證明;5、住宅用房的租賃,應當執行國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租賃政策;6、房屋能正常使用。 依據我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件的;2、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產權利的;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4、房屋權屬有異議的;5、屬于違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7、房屋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8、不符合公安、環保、衛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9、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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