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校外做兼職,正在湖南涉外經濟學院就讀大三的趙同學選擇了校外租房住。可才住了兩個月,筆記本電腦就被偷了。房東是個有心人,在進門的地方裝了監控,可大家還是沒抓到小偷,趙同學只能自認倒霉。
趙同學告訴記者,因為大三功課相對較輕,自己又在做兼職,住外面會方便不少。“有的是因為找工作,有的是想要專心考研,也有情侶一起租房的。”趙同學介紹,自己和班上的四個同學租在同一棟樓,彼此算有個照應,沒想到這次自己和同學一起被偷了。
長沙高新區麓谷派出所的陳警官介紹,近年來公安部門一直在狠抓學校附近出租房的治安問題,這一兩年偷盜案件已經減少了很多。“原則上我們都要求學校禁止學生在外租房,但那些大三大四的學生,一般也很難管。”
在湖南師大某院任職的輔導員歐陽老師介紹,學校是明確禁止學生在外租房的。“除非是有心理疾病或需要家長陪讀,不然學校是不會同意的。”
對于財產損失問題,律師李健稱,學生在外租房,與房東只是一個普通的租賃合同關系。如果不是出租方存在明顯過失,比如門窗有隱性毀壞、房屋鑰匙到處流動、房東擅自進入房客房間等,租賃方很難要求出租方對其財產損失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