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的秋天,沈陽的王某志很忙,他想做買賣,項目已經找到了,做水產批發生意,但是唯一缺的就是個合適位置的鋪面。為了這個鋪面,王某志可謂跑斷了腿,但是卻沒有碰到一處合適的。正當王某志有些沮喪的時候,朋友于某文告訴他:“我知道有個人的鋪面正在招租,位置挺好,咱們去看看?”王某志將信將疑地去了,等到了之后,看到房子的王某志停下了腳步,直覺告訴他,就是這個鋪面了。當王某志一只腳踏入這個鋪面時,一場持續了一年多的糾紛也開始了。
朋友“搭橋”租下臨街旺鋪
應該說,王某志還是很有眼光的,他看中的這個鋪面屬于傳統意義上的“臨街旺鋪”,室內格局也算合理,雖然面積小,但是地段好,王某志甚至已經開始想象自己在里面理貨、賣貨,開辟一番事業,賺很多錢,生活越來越好……這時的王某志心中有著一股激情。
說干就干,打定主意后,王某志詢問了于某文一些關于房子的其他情況,并表示如果租金不是太貴,就準備租下來。于某文告訴王某志,房主叫張某雄,跟于某文也算認識,作為王某志的好友,于某文還暗示,這個張某雄頭腦簡單,所以別看這房子位置不錯,但租金肯定比別處的便宜,“這筆生意,有的賺。”聽了于某文的話,王某志更高興了。
王某志馬上電話聯系到了張某雄。正如于某文所說,這個張某雄頭腦簡單,本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幾次“下海”都弄得“鼻青臉腫”,好在家境殷實,家里給張某雄購買了兩處鋪面,每年張某雄光收取租金也能維持不錯的生活水準。張某雄也認了,只想過點簡單的日子,但沒想到,簡單地租房子也會租出一場麻煩來。而當時,接到王某志的電話時,張某雄的心里很高興,畢竟有人租就有錢賺了。
轉移風險招來合伙人
兩人約定了見面時間和見面地點,見面后經過一番討價還價,雙方初步達成了協議,張某雄將自有的位于商業街的鋪面租給王某志使用,年租金為6萬元,租期三年。因為張某雄和王某志互相都不熟悉,為了保證簽訂租賃合同后雙方沒有麻煩,王某志拉來于某文做擔保,于某文出于幫朋友的忙,也點頭同意了。在于某文的擔保下,雙方正式簽訂了合同,租房時間為2005年9月20日到2008年9月20日,每年的9月20日繳納下一年的租金,若違約,違約金按月租金的10%計算。
這個價格讓王某志很滿意,也更加印證了張某雄是個可以占點小便宜的“好人”。于是王某志馬上一次性交付了第一年的6萬元租金。到這個時候,一切都顯得很順利。
王某志選鋪面選得順利,可接下來的生意卻并不順利,因為位置不錯,王某志附近都是做海產品批發的,競爭顯得非常激烈。為了能留住客人,王某志無奈之下選擇“降價”。降價后,貨物雖然賣出去了,但是利潤卻下來了,王某志辛苦一整月,卻賺不到什么錢,這讓本想在這個行業發大財的王某志很沮喪。
由于每天進貨出貨的量很大,需要的資金也很多,時間一長,王某志有些吃不消了,于是王某志想出一個辦法:合伙。王某志的想法起初很簡單,就是再找個人來融資,各種費用一人一半,這樣能緩解經濟壓力,也能讓風險減半。
把想法透露出去沒多久,胡某成就來了。胡某成以前是某貨運公司的一個部門經理,平常幫王某志拉拉貨,一來二去的也就熟悉了。手上有點閑錢的胡某成也想做點買賣,但是因為沒有經驗,第一次做生意就想跟人學學,看王某志做生意挺有辦法,就想跟他一起做,但胡某成的錢不多,沒法出一半,只能拿四分之一左右,王某志想想也同意了。對外,胡某成是王某志的總經理,日常在鋪面里打點生意,但對內兩人明白彼此是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