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2009年,東莞樓市回暖,成交量上漲,樓盤問題也頻頻出現。
“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東莞市消委會公布了房地產業三大潛規則,提醒消費者購房小心謹慎;東莞市建設局也表示,將定期公布不良企業名單。
焦點一
質量通病
投訴最多
數據顯示,2009年東莞市建設局受理房地產類的投訴158宗,比2008年的198宗減少22.2%,其中涉及商品房質量問題的投訴86宗,占投訴比重為54.4%。
東莞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質量通病的產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建設各方追求進度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解決方法:
影響使用功能開發商負責
東莞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房地產的消費維權主要以銷售合同維權和質量問題維權為主。前者多數是延遲交樓、裝修標準不符、建筑面積不足、建筑層高不足等情況;后者多數是交付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這些問題有的是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有的是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裝飾效果的。一般來說,對于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問題,發展商都有義務和責任處理好。
焦點二
虛假廣告
夸大宣傳
東莞市建設局介紹,房地產廣告作為房地產信息發布的重要方式,對促進商品房銷售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房地產廣告宣傳中也存在著虛假、夸大等問題,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主要表現在:一是尚不具備銷售條件而發布房地產廣告。二是房地產廣告存在虛假、夸大宣傳等內容。
解決方法:
公布詳細項目信息
東莞市建設局表示,該局對于已經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須及時通過東莞建設網向社會公布,商品房現售的,必須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書”,方可進行銷售。
東莞市建設局建議,購房者在購買商品房時,可以通過網上查詢或在銷售現場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的有關信息、證書,來了解自己擬購買的商品房是否合法銷售。
焦點三
“潛規則”
防不勝防
東莞市消委會公布了三項涉及房地產行業的消費“潛規則”:分別是開發商無償占用商品房所在樓宇外墻和屋頂的使用權,及由此帶來的營利性收入;業主支付律師費、保險費,服務和受益對象卻是開發商和銀行;《商品房認購書》的格式條款變相剝奪了消費者退訂和協商更改合同內容的權利等。
解決方法:
購房者有權更改合同內容
房地產業“潛規則”由來已久,如購房時律師費由業主支付,但是在簽訂合同時,律師卻代表著開發商和銀行的立場,損害購房者的利益來為開發商和銀行謀求最大利益。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拒絕支付律師費用。
商品房外墻廣告費用收益應屬于業主共同財產,另外購房者有權對購房合同條款提出更改意見,簽署附加合同。
在過去的2009年,東莞樓市回暖,成交量上漲,樓盤問題也頻頻出現。
“3·15”消費者權益日即將到來,東莞市消委會公布了房地產業三大潛規則,提醒消費者購房小心謹慎;東莞市建設局也表示,將定期公布不良企業名單。
焦點一
質量通病
投訴最多
數據顯示,2009年東莞市建設局受理房地產類的投訴158宗,比2008年的198宗減少22.2%,其中涉及商品房質量問題的投訴86宗,占投訴比重為54.4%。
東莞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質量通病的產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建設各方追求進度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解決方法:
影響使用功能開發商負責
東莞市建設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房地產的消費維權主要以銷售合同維權和質量問題維權為主。前者多數是延遲交樓、裝修標準不符、建筑面積不足、建筑層高不足等情況;后者多數是交付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這些問題有的是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有的是不影響使用功能和裝飾效果的。一般來說,對于影響使用功能或裝飾效果的問題,發展商都有義務和責任處理好。
焦點二
虛假廣告
夸大宣傳
東莞市建設局介紹,房地產廣告作為房地產信息發布的重要方式,對促進商品房銷售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房地產廣告宣傳中也存在著虛假、夸大等問題,侵害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主要表現在:一是尚不具備銷售條件而發布房地產廣告。二是房地產廣告存在虛假、夸大宣傳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