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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的房產如何收回委托?
我是一名在天津念書的大二女學生。我的父親于1999年2月26日因病逝世。當時我16歲。我的爺爺于2000年 1月4日因病去世。我的奶奶早在1995年去世。兩老生前名下有在四川省達洲市的商品房三套。有子女三人,我 大伯,我姑媽,我爸。其中只有我大伯一人在達洲市生活。我姑媽和我家都在云南省曲靖市。我爺爺生前立有 遺囑,在他死后分別將三套房子分給他的三名孫子(女)。即我大伯的兒子,我姑媽的兒子和我。在我爺爺死 后,我們全家聚在達洲要處理遺產問題。但是我大伯以家長的身份控制了全盤。他要求我和我的二表哥(姑媽 之子)簽了一份委托書。委托他辦理遺產接收和處理。我當時年紀小,碰到這樣的事完全不知道應該怎么辦。 就聽他的簽了委托書。然后就回云南了。那以后至今再也沒有回過四川。但是,至今為止,他都沒有把房產證 給我辦下來。我偶爾以試探的口吻問過他,他總是以家長的威嚴把我嚇回去。他也沒有像我告知過房子的具體 處理。只是模摸糊糊的意思是租給別人開火鍋店。從2001年我上大學以來。他每年匯5000元人民幣給我。這正 好是我的學費數。但是,那套房子建筑面積有80平米左右,三室一廳,雖然不是隨鋪面,卻不至于那么便宜。 著我長大,越來越覺得這中間有很多問題。我不敢直接問我大伯房產證的事。我想請問,我應該怎么辦?
解答分析
首先,我認為親戚之間協商解決問題是最好的,如果決定要通過法院解決問題,就要做好準備,主要就是證據問題。
第二,如果真要訴訟,那么就本案而言,關鍵是您最好找到您爺爺留下的遺囑原件,證明您對房子有繼承權。同時找到當時的委托書原件,證明您只是在自己未成年的時候委托大伯處理,而非放棄繼承。現在您長大成人,自然有權解除委托,自行處分。如果您大伯對繼承和委托事宜予以承認,自然最好。一旦他否認,這兩方面的證據就至關重要。
第三,如果起訴,要到不動產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