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根據《婚姻法》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頒發的《關于人民法...
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里,工資...
近年來,涉及父母離婚后子女扶育費糾紛的案件日益增多,但在現行所有未成年人監護制度的法律規定中,對父母離婚后給付撫育費的內容、標準及有關保障制度方面,均沒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因此,建立一套全面系統、操作性強的離婚后的子女扶育費給付制度迫在眉睫。
一、關子離婚后子女撫育費給付制度在立法上存在的缺陷
筆者認為,離婚后子女撫育費給付方面的立法滯后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是有關法律法規對撫育...
7月初,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審監庭庭長岑麗芬收到了15歲少女小瓊的一封來信,在信中,小瓊用哀求的口氣懇請法官為她的父母說和,因為她的父母從6年前鬧離婚開始至今,就感情和財產糾紛前后打了7場官司還不肯罷休。拿著女孩的這封信,法官深受感動。終于,在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工作后,7月底,小瓊的父母終于連撤三訴,平息了這場紛爭。
小瓊的父母1989年登記結婚,因為生活瑣事夫妻感情出現裂痕,1999年雙方分居。 200...
案情概述:
原告王某與被告陳某經人介紹相識,1989年11月雙方按農村風俗舉行了結婚儀式。1990年1月,原告生育一子取名陳某某。近年來,雙方因懷疑對方有婚外情而生矛盾,被告對陳某某是否自己親生產生懷疑。2005年9月法院在審理原、被告離婚糾紛一案的過程中,被告向法庭提供了2005年8月哈爾濱市公安局刑事技術檢驗報告一份,該報告結論為被告陳某與陳某某的親緣關系不成立。被告同意與原告離婚,因陳某某非其親生,要...
[案情簡介] 王女士與張某婚后育一子。因張某與婚外異性有染,雙方從2000年11月起分居。期間張某與婚外某異性C某在同居處受接舉報的公安機關查處,此后C某又在同處被其夫和王女士堵獲。不久張某向王女士提起離婚之訴。王女士應訴同意離婚并要求:張某就其過錯行為向其賠償5萬元,補償雙方分居期間的費,并以現金給付其應得的夫妻共同開辦的公司資產折價款。
一審法院(合肥市廬陽區人民法院)認定張某與其他異性關系不正當...
在孩子出生不久并被確診患上嚴重疾病的情況下,張君(化名)離家出走并與他人,還訴至法庭要與妻子(化名)離婚。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終審判令雙方離婚,并以張君的行為與我國的倫理道德不符,亦違反了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為由,判令張君給付精神撫慰金2萬元。
2006年10月,張君向法院提出,稱與妻子李晶感情淡漠,自2004年分居至今,要求與李晶離婚。
李晶則稱,其與張君婚前感情基礎很好,婚后感情也很好...
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如何計算
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后,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撫育費的...
撫養費應由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組成。在具體實踐中,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要從以下幾方面給予考慮:
1、子女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由于社會分工不同,當事人的工作情況也不同。從有無固定收入來看可以分成以下的類型: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在這...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范圍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后,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離婚孩子撫養費的數額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