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原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離退休人員,已經享有養老保險等依勞動關系建立的相應的社會保障,在再次被其他單位聘用時,由于其離退休人員身份,所以與再聘單位簽訂的協議不屬于勞動合同,而是勞務合同。
勞務合同約定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勞動待遇等,它不受勞動法的調整,權利義務范圍依據合同法處理。如用人單位與該員工提前解...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以后,賦予了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方面的義務,因此,單位應對簽訂了“競業限制”條款的勞動者給予一定的補償。
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條款的同時,要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