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需要在男方有房子的前提下才進行結婚登記。然而,房子的取得也有不同形式,那么,如果是一方婚前按揭得到的房子,離婚后是否按共同財產劃分?下面為您詳細介紹。
【案例】
2000年小李為結婚需要,首付10萬元人民幣、從銀行按揭貸款15萬元人民幣,購買了一套商品房,并辦理了產權證。其后小李與小劉結婚。婚后夫妻雙方共同償還了銀行貸款。到2004年底,夫妻雙方因感情不合鬧離婚,此時該房產的價值...
在現實生活中,女方出嫁往往有娘家送去嫁妝,嫁妝的表現形式都不盡相同。那嫁妝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呢?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呢?下面為你介紹。
【基本案情介紹】
2003年1月,張某與鄧某經人介紹相識后建立戀愛關系,于同年8月28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2003年9月,按照民間傳統習俗,張某與鄧某舉行了婚禮。因婚前相識時間短,彼此缺乏深入了解,性格不投,張某與丈夫常因家庭瑣事產生矛盾,雙方自2004年2月開始分...
我國實行的法定夫妻財產制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財產,除夫妻個人特有財產及另有約定以外,均歸夫妻共同所有。“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私房錢”屬夫妻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夫妻財產制度以法定財產制為主、約定財產制為輔。夫妻財產制的約定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在婚姻當事人間未...
1、一方婚前房產婚后出租的,租金屬于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從現行《婚姻法》的內容來看,對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后產生的收益問題存在規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產經營性收益、投資收益、知識產權收益等等,《婚姻法》明確表明了生產、經營的收益和知識產權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明確了一方以個人財產取得的收益屬于“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1、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對軍人來說,軍人離開部隊時給予發放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一方面是對其過去軍人生涯的肯定,另一方面也是對其未來生活的一種保障,具有雙重的屬性,因而不可一概而論。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4條的規定,應該以夫妻婚姻關系存續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數額為夫妻共同財產,其余部分為軍人的個人財產。而上述所稱的“平均值”...
家住東興區南華小區的李女士與丈夫劉剛于2004年結婚,結婚后李女士與丈夫劉剛一直感情不和,李女士提出與丈夫劉剛離婚,但劉剛一直不同意。于是李女士便搬出去獨立一人生活,這樣一直分居已經6年了。今年李女士想到人民法院起訴與劉剛離婚,但是雙方就分居期間所得的財產分割發生糾紛故訴諸于法院。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
網友提問:婚后繼承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律師回答:《婚姻法》規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資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等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但這是有除外條件的。如: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中,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是為夫妻一方的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一、婚前
在子女結婚前為子女的購房出資,該出資歸子女個人所有。
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二、婚后
在子女結婚后出資為子女購房分情況處理。
(一)結婚后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并登記出資人子女名下,房子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
滬律網網友提問: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是否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滬律網律師解答: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之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因人身傷害或患疾病所獲得的人身保險賠償金,因與該個人有密切關系,主要用于受害人的治療、生活,具有特定的用途,因此,該類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歸取得保險金的一方所有。
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
1、養老保險金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11條第3款規定,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離婚時,怎么分割養老保險金?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13條對離婚時養老保險的分割作了如下規定:離婚時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領取養老保險金條件,另一方請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養老保險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