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張三(男)與李四(女)雙方因感情不和達成離婚協議,在協議中雙方對財產作了分割,其中一條明確約定婚前屬于男方的一處房產歸女方所有。該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效力,并發放了離婚證。離婚后男方翻悔,房屋產權未能過戶。男方的理由為,離婚協議中的該項規定實質為男方對女方財產的贈與,而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現財產權利尚未轉移,男方可以...
律師在處理案件時,經常遇到和房產由房主簽訂買賣合同,事后其配偶跳出來主張權利,認定買賣無效,前兩年,房價月月上漲,配偶不知情也成為房主翻悔的理由,那么到底夫妻一方私自賣房有效嗎?
我認為:這應當分別對待,不能籠統說對還是不對。
首先,房屋必須是存續期間取得的房產,這才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9條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共同的權利,...
龔律師:
我與前妻周某在去年11月協議離婚,并在民政部門依法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現我已。可最近周某卻以離婚時分割財產受到欺詐和脅迫,原無效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予以撤銷,重新分割。法院受理后向我送達起訴書并要我答辯。請問,法院受理周某的起訴合法嗎?如何認定欺詐和脅迫行為?
讀者 龐慶大
龐慶大讀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ldq...
2005年3月,承某(男方)與黃某(女方)在婚姻登記機關簽訂一份,雙方自愿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雙方還對,即登記在承某名下的1831.01平方米房屋及在該房屋上開設的個人獨資企業的處理達成一條款:該個人獨資企業歸男方,但男方的廠方所有財產歸兒子(已成年);2005年3月30日前的所有產權(指房產)由兒子繼承;因目前有債權問題,暫時由承某經營;接收時間為2010年1月。
協議簽訂后,承某與黃某已離婚。但是承某拒絕將房屋產...
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分割應當由不動產所在地...
兩種協議,是否能作為訴訟離婚時財產分割的依據? 一、 協議離婚時達成的,訴訟離婚時是否能作為證據使用? 在現實生活中,常常有這樣的事發生: 雙方已經同意協議離婚,并就財產分的割達成了協議。如:男方支付女方**元。 然,因在某件事上,雙方意見不一致。難取統一。以又走向了訴訟離婚的途徑。于是,在財產分割時,女方舉出原達成的財產分割協議,作為分割財產的證據,向男方主張**元...
一、現將本文書的制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并注明立約的時間。
二、格式:
立約人:
證人:
財產分割原因:
財產范圍:
分割方案:
立約人:
見證人:
立約日期
年 月 日
○認為:第三人認為離婚協議中的分割協議損害其利益,請求法院確認該協議無效應適用何種訴訟程序解決,實踐中存在不同看法。一種觀點認為:此協議在婚姻登記機關頒發時,已在離婚證中予以確認,即該協議通過政府的行政行為得到確認,故應通過行政訴訟程序來撤銷政府的頒發離婚證的行政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應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第二種觀點為可取。首先,婚姻登記機關不具有處理和財產分割的職能。其次,離婚雙方對財產處...
近年來,由于國內房價的飚升,離婚涉及的房產分割問題,成為雙方爭議的焦點。根據我國《》及相關司法解釋,結合司法實踐經驗,本站徐曉潔律師作如下總結:
如何認定房屋權屬,關鍵是以下幾點因素:
1、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以及首付款的時間;
2、結婚時間是在于房產證的時間和領的時間;
3、房產證上的名字。
一、前購房、辦理產證的;
A、結婚登記前簽訂購房合同,房款已經全額付清,則該套房產為...
財產分割協議,是指財產共有人經協商一致,對其共有的財產達成分割意見的書面協議。分割系共有人分配共有財產的行為,常見的財產分割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分割夫妻共有財產、分割共同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分割合資(合作)或聯營的財產等。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指公證機關依法證明當事人之間簽訂分割共有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應當由當事人住所地、分割行為地的公證機構管轄;涉及不動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