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何辦理離婚啊?
你好,我表妹結婚有四年,現有一兩歲多男孩,孩子五個月后一直是他婆帶。和丈夫經人介紹認識,三個月多后結婚。從結婚前到現在一直兩天一小吵,三天一大鬧,打了幾次架,有一次把我妹的胳膊打的脫臼了。自從上次吵架后,丈夫出門有三個月吧,打了幾次電話也是吵,她現在想離婚,不知如和辦好
謝謝!
中顧網律師解答:
向他提出離婚呀,能協議最好,不能協議的起訴法院。
離婚的相關法律知識:
第三章 離婚登記
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