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有辦法查到離婚財產轉移情況的。
根據財產的屬性分:
1.不動產(主要是房屋),這個好辦,因它是需要登記的,戶頭未轉移就不算轉移,而轉移了必變更戶頭,一查便知;
2.登記的動產(主要是車輛),也較好辦,如果戶頭轉移了可認定轉移了。戶頭沒轉移但實物轉移了,這么大件的東西,配偶不承認就報警,幾下子就會找到的;
3.其他動產,家電家俱,尤其貴重飾品之類,比較麻煩點。但配偶如轉移又不認賬,性質很惡劣,是對你那一份額財產權的侵犯,可向公安報案,如公安接警(應當接警),則留下的處理事件的筆錄等材料可作證據;
4.銀行存款,也很好辦,可自己、也可起訴后申請法院到銀行一查,再根據取款時間、大筆金額、簽名、甚至柜員機攝像資料都是證據;
5.現金,就難辦些,或許上述第3條、第4條中可順帶查出留證,否則只能自認倒霉了。
延伸補充:
惡意轉移財產的法律后果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此外,《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