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賭債合法嗎?
賭債:因賭博而欠的債,稱為賭債。
第一,因賭博產生的債務關系,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規律、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當然賭債就無效;
第二,賭債雖經借條賦予其合法的外衣,但掩蓋的是其違法的實質,這種借貸關系不受法律支持和保護;
第三,由于賭債償還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受領賭債屬于不當得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一條 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后,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失的一方。
第九十二條 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一方。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債務?
所謂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履行法定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療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在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于夫或妻一方的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考慮:
1、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的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
2、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后,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
三、一方欠下的賭債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嗎?
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共同生活所欠的債務即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欠的債務。
而一方賭博所欠的債務,由于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屬于一方個人不合理的開支,不屬于夫妻共同債務的范圍,因而應由債務人個人自行承擔,另一方不承擔償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