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結婚不成,彩禮是否需要返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結婚不久就離婚,彩禮是否返還?
一般不可以要求返還,但因支付彩禮導致婚后生活困難的除外。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實踐中,彩禮是否需要返還和返還數額多少需要結合彩禮數額、雙方共同生活時間長短、夫妻感情破裂原因、是否生育子女、彩禮實際給付人情況等綜合判斷。
3、同居期間一方贈與的財物,但是雙方最終沒有結婚,是否需要返還?
一般而言,價值不大的財物是不需要返還的。實踐中,法院處理此類問題比較審慎。